国家电网能源法征文专刊主要篇半岛体育- 半岛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目介绍
2025-11-06半岛体育,半岛体育官方网站,半岛体育APP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能源治理体系迈入系统化、法治化的崭新阶段,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本期刊发的20篇国家电网能源法征文,立足于电网企业的丰富实践,围绕能源法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绿电证书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能源安全韧性提升、需求侧响应激活等关键领域的落地路径与创新探索,展开了多维度、深层次的研讨。文章既聚焦于合同合规管理、抽水蓄能开发、新型主体入市交易等微观操作层面的制度响应,也涵盖了应对关税冲击、保障“一带一路”能源投资安全等宏观层面的法治保障。这些研究成果,不仅是对能源法核心条款与立法精神的生动诠释与实践反馈,也为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绿色转型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兼具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的思考与借鉴,展现了能源法引领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广阔前景。现将《国家电网能源法征文专刊》主要篇目介绍如下。
《能源法框架下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合规管理》202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施行,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能源法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了覆盖能源规划、开发利用、市场体系、储备应急等全链条的法律框架。对于国家电网下属的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而言,能源法的颁布及实施不仅重塑了行业监管规则,更对业务全流程的合规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原有的合同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能源法下“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市场规范”的要求。本文基于国家电网产业公司的实践经验,从能源法对施工合同的核心要求出发,分析当前合同管理实践中的痛点,进而提出转变合规管理模式的具体路径,为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在能源法时代的合同管理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能源法背景下承德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路径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入法治化、系统化新阶段。作为国家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能源法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纳入法治轨道。河北省承德市作为国家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积极建设“清洁能源强市”,打造“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区”,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等金融创新模式,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与能源法的立法宗旨高度契合。本文以承德市绿色低碳发展为研究样本,通过系统梳理其在风电、光伏、氢能等领域的典型实践与创新模式,深入剖析当前面临的政策瓶颈,立足能源法的立法框架与战略导向,结合“双碳”目标要求,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实现路径展开系统性探讨,旨在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借鉴,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能源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能源基础性法律空白,为供电企业加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多维度制度支撑:一是确立了国家能源战略方向,明确供电企业推动清洁低碳转型的核心任务;二是构建了多元主体协同框架,明晰企业在保障系统安全与可靠供电中的责任;三是完善市场机制与价格制度,保障投资可持续性与合理收益;四是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与技术标准引领,促进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升级;五是强化能源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强化韧性建设与应急能力。
《能源法治视角下关税政策冲击的应对与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在全球经贸格局深度调整背景下,关税政策已从传统贸易保护工具演变为技术性贸易壁垒与产业链管控的核心手段。自2025年起,中美欧在钢铁、化工、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产业的关税博弈持续升级,在规则制定层面通过技术标准与环保要求构筑贸易壁垒,市场准入层面以关税限制产品流通,产业补贴层面则通过财政支持强化本土产业竞争力,形成“规则制定—市场准入—产业补贴”的三元竞争范式。
《能源法背景下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国家能源投资的合规风险研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跨境能源投资成为中国企业拓宽国际市场的重要选择,但其衍生的法律合规风险却接踵而至。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对能源国际合作及清洁能源转型等方面作出了系统性规定,但跨境能源投资受制于能源治理格局、地缘政治及东道国法律适用等问题,我国企业在投资保护、合同履行、项目审批与争议解决等领域仍然面临多重法律风险。在此背景下,我国应紧跟全球绿色治理趋势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能源法律对话与规则共建,并强化企业跨境能源投资的全流程风险防控网络,全方位保障我国企业对外能源投资安全。
《能源法引领福建电网应急物资智能保障实践》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频发的新形势下,能源安全与稳定供应已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能源治理体系迈入法治化新阶段,该法首次以系统性法律框架统筹能源开发、供应、消费各环节,明确提出“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核心原则,将能源应急能力建设提升至法治高度,要求企业强化风险预判、资源调配和智能响应能力。
对国家电网而言,能源法既是责任状也是路线图:既要肩负着保障电力安全、支撑经济社会运行的使命,也要使数字化转型与法治化管理融合,成为落实能源法要求的关键路径。而国网福建电力(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应急物资套餐式主动供应”创新实践正是这一结合的生动缩影——通过人工智能驱动应急物资管理从“经验决策”向“数据智控”转型,以精准预测、动态跟踪和闭环评估机制,显著提升灾害响应时效性与资源利用效率。该实践不仅验证了能源法“科技赋能安全”的前瞻性,更为电网企业依法构建韧性保障体系提供了可复制的范式。
能源法的出台为能源应急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基石。在此背景下,福建公司创新推出“应急物资套餐式主动供应”模式,通过技术与法治的深度融合,显著提升灾害响应能力。这一实践将能源法中“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推动智能化转型”“提高能源应急能力”等条款转化为可操作规则,实现了从“被动响应”到“主动防御”的转型。福建公司的创新实践使物资调配时效提升60%,冗余库存减少45%,灾害损失降低30%,民生用电保障机制强化了灾后恢复能力,其“技术+法治”融合范式被消防、医疗领域借鉴。
对新型电力系统而言,能源法确立了系统构建的目标路径和制度框架,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电力系统加速成型。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而言,其规范了市场运行规则,为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奠定了制度基础。尤其对虚拟电厂、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新型经营主体而言,能源法的实施更是其合法参与市场竞争、释放发展活力的重要制度依托和历史机遇。当前,新型经营主体尚未完全实现自由全面入市交易,仍面临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破除、市场注册渠道不够畅通、交易结算机制不够明晰等现实挑战,亟须在并网接入、主体注册、市场交易、电费结算等全流程环节获得更有力的政策支持与机制保障,推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深度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价值互联与协同共赢,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能源法引领下国网公司战略体系赋能新型能源治理的海岛实践》能源是文明的血脉,是发展的基石。在百年变局与全球能源格局深刻重塑的当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迈入崭新纪元。其不仅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法治顶层设计,更是实现“双碳”目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根本性制度保障。电网企业作为肩负多重国家使命的能源骨干企业,深刻理解并主动融入能源法所擘画的宏伟蓝图,以自身战略体系为支撑,不仅是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更是引领行业变革、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
本文以能源法为统领框架,系统分析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度创新及其法律协同问题。《办法》为落实能源法,创新性建立了分级规划体系(国家定规模、地方定项目)、分类管理制度(区分服务电力系统项目与服务特定电源项目)及市场化激励机制,并强化生态约束。然而,《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等在法律定位、消纳责任和规划衔接上存在协同障碍,实施层面也面临规划调整、成本分摊和跨区域协调等挑战。为此,需构建以能源法为统领、纵向层级完善(顶层设计、专项法规、地方配套)与横向制度协同(规划衔接、联合监管、市场政策)的法律体系。
《能源法第四十一条与反垄断法的竞合问题研究》能源领域与国计民生、国家安全息息相关,其法治建设一直是国家治理迈向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我国能源市场呈现出既存在自然垄断的环节,又包含竞争性业务的混合形态,对此,政府秉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思路,一方面运用行政手段维护资源安全与价格稳定,另一方面尝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提升效率和服务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第四十一条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该条款明确指出,要推动自然垄断环节实现独立运营,加快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同时强化对垄断业务的监管力度,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这一规定的初衷,正是在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与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修订完成标志着我国反垄断工作迈入新阶段。在能源行业,监管部门和反垄断执法机构之间的权责界限却越来越模糊。例如,在给电网接电定价、管理管道运营、开展电力交易这些实际工作中,行业主管部门的一些管理措施和反垄断法的管理范围存在重叠,这不仅意味着两者管理目标和方法不一样,还暴露出在谁来管、部门间怎么合作、出问题怎么解决这些方面,都存在不明确的地方。
当前,学术界对于行业规制法律法规与反垄断法竞合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电信、交通等领域,针对能源法与反垄断法的具体探讨相对匮乏,尤其缺乏对电力、电网、油气等细分领域的深入分析。相较而言,欧美国家已在能源行业构建起较为成熟的监管与反垄断执法协同机制,为我国提供了有益借鉴。基于此,本文以能源法第四十一条为切入点,结合能源市场特点与反垄断法适用逻辑,剖析两部法律在目标、权限及实践中的张力与困境,并借鉴域外经验,提出构建适用规则、部门协作机制及企业合规体系的建议,旨在推动能源法治的协调发展。
《电力市场化交易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202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能源治理现代化迈入新阶段。作为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能源法填补了我国能源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的空白,为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遵循和方向指引。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集中阐述了我国能源工作的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制度体系,对加强能源行业法治建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能源法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确立为立法目的之一,完整确立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制度体系,以法律的形式推动能源行业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在规范交易秩序方面,能源法对能源交易市场的建设、价格形成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交易市场,减少交易中的不规范行为,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在保障能源安全方面,通过加强对能源交易的监管,可以优化能源资源的配置,提高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降低能源供应中断的风险,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能源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与实现路径研究》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能源法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其本身的作用机理和实现路径是探究的要点。能源法治通过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对能源市场行为有效规范,达到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目的,实现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伴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环保意识逐渐增强,能源法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产生的作用愈强。能源是经济发展的一项基本支撑,其开发利用和法治建设日益相关,以往传统类型的能源开发利用模式显然已经不符合目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新能源的兴起能够为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一定的动力。不过新能源的发展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必须利用法治化方式规范性引导。基于此,探究能源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和实现路径在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深入分析了能源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能源法引领下绿证机制的破局之路》《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能源治理迈向法治化的里程碑,其确立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核心目标,为能源结构转型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在此框架下,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权威载体与核心机制,承载着推动能源转型、接轨国际规则、赋能企业减碳的关键使命。本文立足能源法构建的法治新局,聚焦绿证机制面临的关键挑战,深入剖析法律提供的顶层破局方案,关注电网企业的创新实践,旨在探索一条“法治筑基”与“电网赋能”双轮驱动的绿证机制发展新路径。
《需求侧响应媒体行动:能源法激活家庭节电的媒体实践》当前,中国正处于能源转型期、加速期,面临着确保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全面节约能源的多重战略任务。在此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其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能源、能源安全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公益宣传。”该条文的设立,标志着新闻媒体在能源领域的角色从传统的信息发布者,正式上升为国家能源战略实施的法定组成部分和关键推动力量,成为连接政策与公众、技术与生活的关键桥梁,其宣传引导作用不可或缺。


